| 关于“万村千乡”市场工程实施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意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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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6-11 10:34 文章来源:吉县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调研 |
吉县商务局
关于“万村千乡”市场工程实施中
存在问题的整改意见
5月中旬,省财政厅财监处对我县几年来实施的“万村千乡”市场工程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,检查中发现我县两个实施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资金使用不到位,公款私存等问题,对此,局领导高度重视,经过认真研究,提出如下整改意见:
一、吉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应立即将所有资金按要求足额打入连锁店,不得公款私存,不得截留,不得挪用。并要健全资金使用档案,严格按程序拨付和使用资金,杜绝在资金使用上的违法违规现象。
二、吉县云安糖酒有限责任公司虽然按要求将资金拨入个人帐户,但存在着以货物抵款,没有足额拨付等问题。按此,应立即按要求将国补资金足额拨付到个人帐户,并在以后的工作中,不得再出现以货物抵款等问题。
以上两家企业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,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实施好这项工程,使用好资金,真正实现让农民得实惠的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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